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保卫处 武装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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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机构设置和职责信息

保卫部(处)、武装部职责:
1.负责开展政治保卫工作,向校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反馈信息,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为领导机关决策当好参谋。
2.负责校内治安管理工作,加强治安防范,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消防安全隐患,保证院内治安稳定。
3.搞好户籍管理工作,为师生提供服务。
4.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制度,协调、监督学院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5.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法律宣传工作,进行安全教育,创建良好的治安秩序。
6.负责武装工作,开展国防教育、学生军训工作,做好双拥共建工作、预备役建设、民兵建设等项工作。
7.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、武装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政保科职责:
1.宣传、贯彻党对隐蔽战线斗争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对校内师生员工开展敌情教育和保密教育。
2.开展敌情、政情、社情调查研究,调查、掌控政治嫌疑分子和重点对象,收集校内各种情报信息。
3.配合公安、安全部门查控校内非法组织、非法和非法串联行为,排查和化解不安定因素和闹事苗头,维护学校政治稳定。
4.做好来校外宾的保卫工作,掌握本校外籍专家、留学生的基本情况,配合外事部门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,防止敌对分子的干扰破坏活动。
5.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和参加重大政治活动人员进行审查。
6.对录取的新生和参军、出国等人员进行政治审查。
7.配合公安、安全和兄弟院校保卫组织搞好嫌情调查和案件协查工作,负责接待政治外调人员和处理政治外调信函。
治安消防科职责 :
1.开展治安、消防管理工作,监督、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做好治保会工作,开展群防群治。
2.维护学校治安秩序,查处校内一般案件,协助公安、安全机关查破各类案事件、治安灾害事故。
3.起草、制定治安管理规章制度,做好治安、消防档案管理。   
4.查处校内发生的火灾、爆炸、非正常死亡等重大问题。
5.对校内暂住人口和师生的户籍进行管理。
6. 监督刑满释放、假释、监外执行、管制、缓刑、保外就医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人员,帮教有轻微犯罪的人员。
7.加强治安耳目建设,使其充分发挥作用。
8.做好重点要害部位保卫工作,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检查。9.审核各单位举办大型文体活动。
10.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,管理消防设施、器材,排除消防隐患。
校卫队职责:
1.做好门卫管理,维护大门口交通和治安秩序。
2.开展治安巡逻,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。
3.做好大型活动及外事活动的警卫工作。
4.配合其他业务科开展工作,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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